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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僧不许杀生,前后是一个标准吗
第十四回打杀六个毛贼,被说了一路。
第五十六回打死两个贼头:你这泼猴,凶恶太甚,不是个取经之人。当场逐回。
第九十七回又遇剪径的,他却不打了。先陪笑:你原来是剪径的强盗!还自称是管帐的,一路诓着他们。
同样是遇贼,从打到不打。
变的不是戒律,是徒弟 —— 戒律没松,是他终于学会了不用棒子也能了事。
三处遇贼,三种打法,排一排很清楚。
第十四回,六个全打死,唐僧说了他一路。
第五十六回,打死两个贼头,当场逐出师门。
第九十七回,一个没杀。
戒律从头到尾是同一条,唐僧三次的态度也几乎没有变化:凶恶太甚、不是个取经之人、我已怪你不仁。
他从来没松过口,也没解释过为什么。
真正改了手段的是悟空。
第九十七回那段写得极细:他满面陪笑,自称是乡村中的和尚,不会说话,冲撞莫怪,又说若要买路钱不要问那三个,只消问我,我是个管帐的。
这套话术不是他的,是这些年跟着师父学来的。
他明明能一棒了事,却选择了陪笑。这一处最妙的也正是这里 —— 他有能力打,也有理由打,而他没有打。
书里写师徒,写的从来不是谁说服了谁。戒律还是那条戒律,只是到了后来,用不着师父开口,他自己就收住了。
三处的顺序也值得一看:第十四回在开头,第五十六回在三分之二处,第九十七回在全书快结束的地方。
也就是说,这个变化走了整整九十七回。
书里没有一处写过悟空领悟了什么。他从来没有发表过一次悔悟,也没有说过一句要改的话。他只是到了第九十七回,遇着贼的时候先陪笑了。
这是全书写人的办法:不写转变的那一刻,只写前后的两副样子。
所以读《西游记》常常会觉得人物没怎么变 —— 其实变了,只是书不肯把那一处写出来。
人物:孙悟空 · 唐僧第 14 / 56 / 97 回问答杀戒